阿朵踉跄后退,撞翻了茶几上的参汤。
瓷碗碎裂的声音在寂静的书房里格外刺耳。
“我是爱你的!”她突然尖声喊道,“她洛云初懂什么?她只会拿寨主的派头压人,只会用救命之恩要挟你!她根本配不上你!”
“配不配得上?轮不到你来说。”
霍廷琛的声音冰冷,他俯身,捏住阿朵的下巴,力道大得让她痛呼出声,“阿朵,你可知我这条命是谁给的?你可知霍家三年前那场内斗,是谁用苗疆秘药吊住了我父亲的命?”
阿朵的瞳孔骤然收缩。
“你......你说什么?”
他松开手,拿起纸巾慢慢擦拭,走到窗前,京城的夜色繁华如锦,却照不进他眼底的荒芜。
“她为我学京腔,穿旗袍,却被我说成是东施效颦。她走过百刃梯,脚底嵌着碎瓷片,我却抱着你在花灯节弃她而去。”
“廷琛哥哥......”阿朵的声音带着哭腔,“可你已经选了我,我们已经......”
“我们已经什么?”霍廷琛转过身,眼神冷得像在看一个陌生人,“阿朵,我从未说过要娶你。是你自己说洛云初容不下你,我是一时心软才.......”
“我霍廷琛这一生,从未如此糊涂过。”
阿朵瘫软在地,妆容被泪水糊成一团。
“那蚀骨鞭......”
霍廷琛忽然想起什么,伸手按住心口,那里似乎还残留着鞭痕的痛楚,“她本可以让我受满三鞭。她本可以让我当众出丑,让霍家颜面扫地。可她免了第三鞭。”
“她说,五年前救我一命,今日三鞭算我半还。剩下的半条命,她不要了。”
霍廷琛闭上眼睛,喉结滚动了一下。
“她连恨我,都恨得这样干净磊落。”
霍廷琛睁开眼,眼底一片猩红。
“备车。”
“霍总?”助理在门外小心翼翼地问。
“去机场。”
霍廷琛扯了下衬衫,露出心口处一道浅浅的疤痕——那是五年前毒瘴林里,毒虫咬出的伤。
洛云初用嘴吸出毒血时,他迷迷糊糊看见的,是她苍白的脸,和额上豆大的汗珠。
“我要回苗疆。”
“可是霍总,现在已经凌晨了,明天还有董事会议......”
“我说,备车。”
助理不敢再劝。
他跟着霍廷琛三年,从未见过这位年轻总裁如此失态。
那双总是运筹帷幄的眼睛里,此刻竟像是燃着一团火,又像是沉着一个深渊。
飞机起飞时,霍廷琛望着窗外渐远的京城灯火,忽然想起洛云初最后看他的那一眼。
没有恨,没有怨,甚至没有泪。
只是平静得像一潭死水,仿佛他真的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过客。
“洛云初,”他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,“等我。”
可等他的是什么,他不敢想。